4年后珠三角力争率先建成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十三五”环境保护的蓝图绘就,广东将在绿色发展之路上继续奋力前进。记者24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在省委、省政府即将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之际,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正式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 根据《规划》的总体目标,到2018年,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省控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面达到小康社会环境类指标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珠三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率先成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谢庆裕“‘十二五’时期环保强调污染物的减排,而‘十三五’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这是国家环保理念的重大转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永波说,《规划》分2018年和2020年两个阶段,设立了系列具体的指标。
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2015年为91.5%的基础上,在2018年和2020年分别提升至92%和92.5%。全省PM2.5年均浓度在2015年为34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分别在2018年保持34微克/立方米,在2020年降至33微克/立方米。未达标的城市2020年PM2.5年均浓度要达到35微克/立方米(与国标限值持平)。 在水环境指标上,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从2015年的77.5%升至2018年的81.7%,2020年达到84.5%。而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要从2015年的8.45%,到2018和2020年分别降至7%和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在2018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5%和10%以内。 “广东改善环境质量在‘十二五’打下很好的基础,在空气方面尤为突出。”张永波介绍,去年广东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到“新国标”要求,珠三角空气质量领跑全国重点区域。“这里面还有去年气象条件比较好,‘天帮忙’的因素,在‘十三五’期间,虽然空气质量指标总体变动幅度不大,但追求的是在各种条件下能全面稳定达标。‘治水’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点,《规划》从最难的治理劣Ⅴ类水和城市黑臭水体入手,做出约束性指标”。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