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启动
日前,城区全面启动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该区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参保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凭户口本和第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社区(村委)缴费参保,也可以用社保卡到各人社所、医保经办点缴费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低保户、五保户、孤儿、重度残疾、优抚对象(凭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由政府全额资助。其中,参加了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应先到市、区社保局办理暂停手续后才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洪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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