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评估论证会 讨论《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三审征...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评估论证会 讨论《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三审征求意见稿)》10月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三审征求意见稿)》表决前评估论证会,对法规出台的时机、制度规范、涉及的重难点问题以及法规实施过程中将产生的影响进行讨论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胜章主持会议。副市长邹广,省、市人大代表,深圳大学立法基地、市立法咨询专家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论证会。
按照立法工作计划,《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拟在10月中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三审表决,10月底前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会上,施胜章首先介绍了评估论证的有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条例(草案三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修改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简要说明。随后,与会人员立足管理需要和工作实际,围绕法规草案的条文规定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设计的制度及部门职责、执法权限、法律责任等内容是否与汕尾实际相适应,如何厘清、更好地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执法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施胜章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城管执法局要认真整理好此次评估论证意见,并研究分析,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切实提高法规案的质量,增强可操作性,使法规草案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三审表决,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最终顺利、有效实施。(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邓良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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