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个联合”创建合作品牌 陆河县成为全市首个省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
近日,陆河县获评“广东省第二批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成为全市首个获得广东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的县区。今年以来,陆河县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3.0版总体要求,从机制联创、宣传联发、服务联办、管理联抓、干部联训、执法联动等六个层面推进广东省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机制联创,夯实国地税合作制度基础。成立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17项合作制度及方案,全面覆盖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征管评估、税务稽查、纪检监察等各合作领域;按照省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建设要求,明确48个合作事项,商定合作事项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合作事项贯彻落实。二是宣传联发,营造诚信和谐纳税环境。着力打造“多渠道、多媒介、多特色”立体宣传格局。税宣月期间,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开展税宣月政策现场咨询、视频动画、海报条幅宣传120余次,发放各类资料3000余份;开展税宣主题骑行进社区、下乡镇为纳税人送策上门;打造国地税联合微信平台,共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信息30余条;联合办税服务厅“主场”“面对面”向纳税人进行政策法规、业务辅导;在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合作宣传20余次,营造“国地一家,办税为民”的良好氛围。三是服务联办,持续提升纳税体验。推进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业务办理、业务指导、业务协调、业务反馈一体化环形管理机制;推进便民办税机制建设,提供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服务,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推广网上办税、电子发票,提升无纸化办税水平;推进联合服务平台建设,联合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纳税人进门通办国地税业务;推进纳税诚信机制建设,加强分级管理、分类服务,推进“黑名单”建设;建立服务评价反馈机制,保证纳税人合法权益。四是管理联抓,提升征管工作质效。组建联合税收分析团队,定期召开税收形势分析研讨会,研究县域经济及税收增减趋势等,联合上报税收分析及调研报告等2次;加强委托代征合作力度,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互设委托代征窗口,截至9月底,县国地税互委托代征税款累计51万元;联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跟踪反馈机制,顺利完成2015年度639户纳税联合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五是干部联训,确保人员素质稳步提升。整合国地税师资力量,发挥联合培训“1+1>2”的效果。联合开展6期营改增四大行业纳税人培训,对县域480户营改增纳税人进行政策法规、申报事项培训;联合举办了四期电子税务局培训班,为平台上线工作夯实基础;共同参加了由县组织部、县直工委举办的“两学一做”税务干部学习教育系列培训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于2015年11月至今共联合举办4期涉及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等内容的稽查业务培训班,提升税警、税检、税银多部门联合办案水平。六是执法联动,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开展联合稽查选案办案,联合确定稽查对象1户,加强国地稽查经验借鉴、数据共享、方法研讨、联合执法;加强联合执纪问责,建立国地税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开展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定期自查和互查、执法执纪监督监察和明察暗访工作,进一步整合国地税纪检监察力量,实现同频共振、优势互补,共同为税收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来源:汕尾日报贾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