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尾不存在跟全国平等的言论自由
在汕尾这个地方,很多事以及很多在生活层面上的事情,都远比汕尾之外全国各地要落后。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慢慢的走向言论自由,汕尾也奔向这一目标,但似乎汕尾是个例外,又犹如是一个看着别人拼命长高自己还是那个尺寸的侏儒一样,别的地方言论自由在进步,汕尾的言论自由在停步或进步甚微或根本就是开倒车。比如本人发表过一些帖子,代表了本人的个人意见,在网络上言论自由,我没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底线。为什么还有人在或公开或暗示的告诉我,如果再不收手就会有麻烦?我说的东西就算是戳中了某些人的痛处,我又没直接说某个人,又有什么得罪你的意思呢?难道你公开承认自己就是我说的那个人?如果真这样,那也是巧合罢了。难道不是吗?
其实我看是对我个人的意见比较大而已,我又没踩你的尾巴干嘛要咬我的脚呢?真想不明白汕尾这样人杰地灵的地方竟然还要比奴隶社会还黑暗
http://www.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一代好贼的微博 我告诉你吧:没人剥夺你的言论自由,而是,作为一个自然人、法人所作出的言论都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言之有据,有理有据才有说服力。
你看你自己发的帖子:“海马”来袭,全市上下众志成城抗击自然灾害,各媒体竞相报道个人、政府、团体在抗击自然灾害中的担当和表率,而你却在骂媒体们拍马屁,媒体们报道的事情都是捏造的吗? 如果是捏造的,你给出证据反驳,如果属实,媒体客观报道有错吗? 还是你个人仇恨政府?
再有,你发帖说全市教师群体所做所为,用了那么多“听说”、“应该”....认定他们去开辅导班赚钱,误人子弟,骂他们拿高工资不做事,你有证据吗? 即使你见到过个别特例,能代表整个教师群体吗?难道广深地方的教师就没有开辅导班的? 开辅导班说明了教师的待遇不高,而你偏偏说汕尾的教师待遇高。 教师作为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代表着知识与文化,如果跟农民工一样的收入水平,你还会再叫你的孩子学知识吗? 学知识还有用吗?
看了一些你的帖子,中间不乏有一些忧国忧民的成分,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对汕尾地区的发展充满期望,这一点必须要肯定。
可是,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见解真的荒谬到让人捧腹的地步,思想简单而偏激。不要去给外行(人)下定论;不要过分地肯定实事,也许有特殊原因呢;也不要以为你看到的都是真的;也不要以为自己都是对的。你可以去查一查字典或者百科,“言论自由”是一定要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的!切莫用一些莫须有的东西去立论!不要在公众平台上猜测、质疑、谩骂政府或个人。 凡事要有理有据,言之凿凿,自然有说服力。
好人心慈嘴毒,坏人嘴甜心毒。 呈楼主思量,听不听由你! 如此癫狂成性看来病的不轻
“好人心慈嘴毒,坏人嘴甜心毒” 楼上的话你该细细思量
嘴毒如何让人知道你心慈?日久见人心吗?呵呵呵.....有是有,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啊! 不要怕,如果你没违法,就不必担心会有事 社会确实说实话的人少了,说假话的人多了,但是互联网希望是大家说真话的平台。 醉蝶阁 发表于 2016-10-30 01:00
不要怕,如果你没违法,就不必担心会有事
如果真的出事了,您拿什么来拯救楼主呢?鼓励别人说话、做事,是要先保护对方为前提。不要信口开河说:说话是你的自由,你尽管说。一旦人家出事了,你逃之夭夭。 青春起点 发表于 2016-10-30 01:00
社会确实说实话的人少了,说假话的人多了,但是互联网希望是大家说真话的平台。
骂人、讽刺、挖苦也是说真话吗?说真话的标准是什么?说话、做事要有一个前提:合法合规、合情合理!而是随性率真。 芳华刹那 发表于 2016-10-29 15:34
我告诉你吧:没人剥夺你的言论自由,而是,作为一个自然人、法人所作出的言论都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要求我 ...
言之有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授之以法。给力,不愧是正人君子。 在法律框架内发言,这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所以我们在网络上可以看到——上至国家政策,下至村官品行,都有人在法律框架内提出个人看法,比如中央的非洲援助政策就颇受民间诟病,你见过中央权力机关和网评员,有对提出批评意见的人士喊打喊杀,公开地、赤裸裸地予以警告和威胁吗?没有吧!让公民讲话,不会天塌地陷,为什么在汕尾市民网上,就偏偏容纳不下不同意见?一些不知哪里来的“网络大咖”,公民稍有点建议和看法,即对他或暗示、或公开地对意见人士喊打喊杀,公开地、赤裸裸地予以警告和威胁,让人看后不寒而栗。
为什么在汕尾市民网稍有点意见不能给予容纳?为什么在汕尾市民网上有人可以对守法公民提出警告和威胁?为什么汕尾市民网的网络生态如此恶劣?为什么汕尾"网络H社会"盛行?归根结底的的原因,就是汕尾一些人文革思想根深蒂固,动辄以大奶吓细仔,以群体对个体,虽你是守法好公民,一些文革遗孽也要想尽—切办法吓唬你,以展展他们的威风,这些文革遗孽不除,汕尾网络永无宁日,汕尾网民人人自危。 看来病的不轻的又多了几个,把善意的忠告和提醒当作“暗示、或公开地喊打喊杀,公开地、赤裸裸地予以警告和威胁......”。更深层次的竟是“一些文革遗孽也要想尽—切办法吓唬你,以展展他们的威风,这些文革遗孽不除,汕尾网络永无宁日,”
真太抬举自己了,
埔陇宫 发表于 2016-10-30 08:17
在法律框架内发言,这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 ...
调查后在说话,不能凭片言只语下结论。这是起码的常识 在汕尾不存在跟全国平等的言论自由?楼主调查过了吗? 道沦盗歌333 发表于 2016-10-30 09:48
看来病的不轻的又多了几个,把善意的忠告和提醒当作“暗示、或公开地喊打喊杀,公开地、赤裸裸地予以警告和 ...
上纲上线者,才是真正的文革余孽 道沦盗歌333 发表于 2016-10-30 09:48
看来病的不轻的又多了几个,把善意的忠告和提醒当作“暗示、或公开地喊打喊杀,公开地、赤裸裸地予以警告和 ...
左一个文革右一个文革的,你还真以为汕尾有那么多文革余孽?你和你的家人是不是深受文革的迫害? 埔陇宫 发表于 2016-10-30 08:17
在法律框架内发言,这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 ...
宫兄的精彩点评,非常感谢 舒适得力 发表于 2016-10-30 07:49
如果真的出事了,您拿什么来拯救楼主呢?鼓励别人说话、做事,是要先保护对方为前提。不要信口开河说:说 ...
太感谢你的仗义直言了 青春起点 发表于 2016-10-30 01:00
社会确实说实话的人少了,说假话的人多了,但是互联网希望是大家说真话的平台。
对对 本帖最后由 道沦盗歌333 于 2016-10-30 13:42 编辑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6-10-30 13:16
左一个文革右一个文革的,你还真以为汕尾有那么多文革余孽?你和你的家人是不是深受文革的迫害?
睁开你的贼眼看看这话是谁说的哦!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