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资信 发表于 2016-11-9 12:50:40

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要求 完善制度机制 提高应诉能力

11月8日,省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回顾总结我省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做法、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少春作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娟主持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春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参加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在汕尾分会场收听收看。
林少春要求各地各部门:一要把加强行政应诉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切实转变思想认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尽快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地推动行政应诉工作落地实施;要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供支撑。二要通过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要贯彻两个“应当”,科学有效提高出庭应诉能力;要通过出庭应诉引导群众在法制平台上解决矛盾纠纷。三要充分发挥各方面在行政应诉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深化体制改革,不断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李春生要求:一是要认真推进全省行政应诉工作。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履行职责。三是要强化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监督管理。四是要着重加强出庭应诉能力建设。要落实行政应诉培训制度;加强应诉机构和队伍建设。五是要全面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和在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要着力解决法治思维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问题;要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会议还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诉讼法依法检查的有关情况。(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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