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 营造良好宜居宜游环境
11月9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市长杨绪松分别作讲话。副市长邹广主持会议。石奇珠就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抓源头,抓重点。各地各部门要查清楚污染源头,基于对环境污染现状的了解,找准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要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着力解决养殖场、工业园区内重点企业等出现的污染问题,重点保护水库、河流等水域周边生态环境;要研究对全市的河涌和水库实施“河长制”管理机制,向社会公示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二要强整治,强服务。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企业污染治理过程中,既要严把环保关,又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服务指导;要列明整治问题清单,制定整治计划,尤其要加快品清湖及奎山河治理,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宜居宜游环境;要将治理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敢于对环境违法行为“亮剑”。三要重宣传,严问责。要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让群众认识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要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环境保护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问责。杨绪松要求,一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坚定推进绿色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为推动汕尾加快振兴发展、建设美丽汕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二要突出三大领域,全面推进污染防治。要紧紧抓住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突出农村环境保护这一薄弱环节,找准突破口,精准发力,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三要抓好五项重点,大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重点要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严格环保准入门槛,改革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四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动环保事业发展。(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邓良琼 实习生 钟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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