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消费诚实经营相互理解
昨天星期天我带儿子去肯德基点了一包薯条和一杯圣代雪糕,但是单打出来的竟然是有鸡翅鸡腿之类的,我付款是19块,但单上写着是40几块。我到拿餐处取餐的时候,服务员告诉我说我的单对不上。我告诉她是被打错了,我要的是一包薯条和一杯圣代而已。有人说,如果我按单上写的来取餐,我消费了19元就能吃到应该消费40几元的东西,其实我觉得这样不是我为人的原则,最起码不是诚实的表现。假如真按单上所列明的食品给我配餐,我会吃不安稳,就算我吃得下,心里也很不舒服,毕竟不是我所消费的,这多少有点欺骗的行为。可将错就错,肯德基方面也应该按单给我配餐,但40几元和19元的差价,可能就由点餐的那个人员负责了。她仅仅是个打工者,一有错误,公司不会原谅员工的过错,就算我们要抵制肯德基或者对肯德基有意见,在肯德基里面工作的人,她们是无辜的。如果我们仅仅是因为对该公司的意见而转嫁到这个员工身上,对她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也自觉是不文明和理智的事情,所以我诚实的跟配餐人员说,我只消费了19元,我拿走的也是那一份一包薯条和一杯圣代的餐。
我记得有一个现实的故事,去年有一次在海港的菜市场的一摊水果摊买水果,有一个妇女气冲冲的走过来对摊主说,刚才她买了水果而摊主没找零钱给她。可摊主很确切的记得已经是找了零钱给她的,因为摊主刚开始营业,那个人是第一个顾客,而摊主收了钱后找了零钱,现在腰包里的收到的钱是对得上的,可那个人硬是说摊主没找零钱给她。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在那里争吵着,后来摊主觉得这样下去并不是好办法,因为她也要营业的,有人在她摊位上捣乱,这肯定影响她的生意,于是就索性默认没找零钱给她了,就给她找了一次零钱。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不文明也不诚实的做法,非常让人感到厌烦的一种无赖行为!!
我在我哥的店铺里看到过一个老人家,她来买一件老人服装,价格最后商议确定是15元,当时老人家拿了1张10元的,再加几张1元的,我哥拿到后一算,6张1元的货币。成交价格是15元,这样等于是老人家误拿多1元给我哥。我哥叫住那个已经离开店的老人家,恭恭敬敬的对她说:“您刚才多拿了1元了。”把1元钱拿给了老人家。老人家很高兴,我哥也很开心。这是一种诚实,童叟无欺的一种诚实,不是自己的钱不要,不是自己赚的钱不要。所以有了一种口碑,有人说我哥和我嫂子会做生意,其实他们两个人没有做生意的技巧,但为什么大家会说他们会做生意呢?其实这个所谓的“会做生意”说的是他们两人做人的道理和原则。
又是我哥夫妻两人,春节期间在凤山妈祖广场摆摊卖小食,有一次一个年轻人买了东西后拿了一百元给我哥然后就走了,但按交易的金额来看,应该找他90元,但那个年轻人早就走远了,春节期间人流多,我们也不可能追到他并把钱还给他。就这样过了好久(我感觉起码2个钟头)那个年轻人回来跟我哥说:“是不是刚才忘记找零钱了。”我哥认出是他,就跟他说:“是的,刚才忘记找零钱给你了,你跑的快,我找不到你。”就这样把零钱找给那个年轻人。按照某些银行的告示来参考执行的话:“离开柜台概不负责”来交易的话,你人都跑开了,我可以说已经找了零钱给你的。这也是某些商家的做法,已经是一种交易的习惯,所以能诚实的承认还没找零钱的事实,并把应该找赎的零钱还给客人,这是难得可贵的诚实经营者。
由此,我们消费要诚实,我们经营买卖也要诚实,买卖双方相互理解,这才是文明城市的一种软件表现。文明不是靠“创”的,是靠人们一点一滴的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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