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荷
发表于 2016-12-21 19:01:20
受够了,就要采取行动改变局面,不能让其下去了
民声
发表于 2016-12-24 00:59:13
{:5_142:}
跳蚤
发表于 2016-12-24 11:09:04
顺应民意,天下安定
长发老人
发表于 2016-12-24 22:46:53
{:4_102:}{:4_102:}
海马吐雾
发表于 2016-12-25 17:06:44
就是嘛,还不更改吗
海马吐雾
发表于 2016-12-25 17:07:06
海丰的广告不治理,别说创文已出成绩!全海丰人民围观!不错
拨云见日
发表于 2016-12-25 17:17:54
楼主,挺住
拨云见日
发表于 2016-12-25 17:18:06
全力支持
拨云见日
发表于 2016-12-25 20:43:16
很不错
埔陇宫
发表于 2016-12-26 12:39:31
看来领导真的忙,没人愿意去鸟楼主,立威信,得民心,除弊革新的机会白白流失。
肌肤若冰雪
发表于 2016-12-27 17:43:31
埔陇宫 发表于 2016-12-17 08:07
诉求是合理的,论据是充分的, 这种横跨主干道的龙门架广告牌,是不应该出现县城中心区的,而且不止一个, ...
很不错{:4_102:}
肌肤若冰雪
发表于 2016-12-27 17:43:54
曾经爱你 发表于 2016-12-17 15:20
前几两有网友发文章批评,海丰回应要整治,整治成目前这个样子,不但没治住还越发严重,增加了近十支大立柱 ...
不要笑,努力改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