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五大举措”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近几年来,汕尾市采取多项措施构建起市、县和相关宗教活动场所“三位一体”的安全工作格局,狠抓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防控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过去一年,全市各地累计投入30余万元添置、配齐消防泵、消防栓、干粉灭火器、水枪等消防设施,完善道路设施、警示牌等 设施共100多万元,坚决避免安全事故、失火失盗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无事故。一、领导重视,综合治理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汕尾市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形成了“四纵多横”的安全保障网络,四纵: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多横:由从前的民宗局“独唱”转变为多职能部门监管。今年春节前夕,汕尾市市委书记石奇珠率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民宗局、公安局、安监局、旅游局、公路局、交通局、运输局、交警支队、供电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陆丰市碣石镇玄武山元山寺检查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明确要求各地要把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全力以赴,主动作为,绷紧维护公共安全这根弦,切实抓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通讯、医疗救护等各项保障工作,细化各项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压实责任,确保道路畅通,游客、信众安全平安。
二、强化检查,督促整改 多年来,汕尾市、县两级民宗局高度重视各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举办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和节庆日,对宗教场所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建筑和宗教活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督促各场所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确保宗教活动场所“零事故”。市城区民宗局联合公安消防大队大力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辖区农村天主、基督教堂普遍缺失消防器材,通过筹集资金近万元为辖区12处农村天主、基督教堂添置了消防器材,并就农村教堂防火安全知识、灭火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知识作了详细讲解,确保信众会操作使用。陆河县民宗局多次向陆河县委县政府反映河田天主教堂后门消防通道堵塞问题,陆河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拆除多年了堵在该天主堂消防通道口经商的店铺,令困扰教堂多年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得到了解决。海丰县民宗局向各宗教活动场印发《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安全责任人,严查隐患,确保安全,并制定《宗教场所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场所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陆丰市委市政府针对陆丰市元山寺春节期间信众高度集中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交通、消防安全、人员疏导分流等应急预案,抽调大批警力及消防队伍,配备大量安全器材,分布在区内重点部位,做到防范于未然。
在各地排查,场所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汕尾市民族宗教局联合市公安国保部门组成安全督查组,不定期对重点场所安全防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和防止人员踩踏事故的措施责任落实情况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当场指出并责令限时整改。正因各级政府部门上下联动,狠抓落实,确保了宗教场所安全。
三、建立制度,规范管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只有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能为保障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创造好的条件,夯实牢固的基础。
多年来,汕尾市着力从严把关宗教场所外部管理,指导完善宗教场所内部管理。从内部管理制度来说,汕尾市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均已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建立了场所安全台帐以及人员、财务、会计、值班、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从外部管理制度来说,汕尾市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各项宗教法规、规章,并制订和完善预防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责任到人,压实责任 多年来,汕尾市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提高责任人安全思想重视程度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县(市、区)宗教局都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签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承诺书》,明确各宗教场所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五、加强培训,强化宣传 汕尾市民宗局注重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张贴标语,设立安全知识宣传栏、警示牌,发放安全手册等形式,逐步普及用火、用电、用气、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安全宣传氛围;在宗教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中倡导“文明敬香”,树立文明燃香风气,从而增强信徒的安全意识;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集中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场所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消防演练、传授紧急逃生技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引导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主动关注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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