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坟爷”骗贷抵押物,法院三评三高
骗贷抵押物背后疑似副院长等人涉嫌充当保护伞 笔者获悉,备受舆论关注的广东“坟爷”在11月因犯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后,又因涉嫌骗取巨额贷款罪,日前被警方立案侦查。其中,林耀昌名下骗取、诈骗贷款7830万元,背后有颇为“离奇”的故事。此前,林耀昌以通过非法高评估抵押物价值,以欺骗手段取得陆丰农信社贷款7830万元不还被起诉,但在陆丰市法院个别法官审理期间,其违规抵押物的价值被“越评越高”的手段,将2300万元价值的抵押物高评估为5000余万元,国有财产将流入犯罪分子腰包。2014年2月份,陆丰市农信社起诉“坟爷”林耀昌及其妻子袁玉红、侄子林春强等人八笔欠贷7830万元(“坟爷”被警方通缉时仍产生贷款780万元)。陆丰市法院实际进入追讨7050万元,至今近3年无果。 四宗抵押物三次评估涉嫌作假陆丰市法院委托陆丰市国土局,并由陆丰当地机构对抵押的四宗“工业土地”进行价值评估,每平方为295元人民币,总价值2250万元。评估价值鉴定书签发后,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未执行拍卖还贷,任由“坟爷”林耀昌提出必须按照“居住用地”进行评估。陆丰市法院分管副院长黄某同意按照“坟爷”林耀昌的要求,由陆丰市法院第二次委托另外一家评估公司“深圳市深国某评估公司重新评估”。此次以“居住用地”580元人民币每平方评估,总价值4000万元。两次评估结果,“坟爷”林耀昌再次拒不接受还贷,再以提出每平方必须以1500元人民币进行评估,或者对欠贷7830万元以该四宗土地结算“扯平”。其后,“坟爷”林耀昌“要求”进行第三次评估,企图以每平方780元评估,抵押物得以达到“三次评估越评越高”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还贷。抵押物高评估,假如以每平780元评估拍卖,在拍卖无人成交的情况下,将可能调降20%即每平近630元,最终由债权人陆丰农信社“打包”,就其76200平方“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作为抵押,套取贷款4700万元及所欠300余万元利息,国家资产将损失超过2000万元的差额。据了解,“坟爷”林耀昌涉案的四宗“工业工地”——(陆府国用 第0112358 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号,总计76200平方已经“非法”实现“转地”并逃交应当缴纳的土地转让金。 抵押物越评越高,疑似黄副院长、原中院院长陈某等“操作”据该案处理情况来看,陆丰市法院疑似黄副院长、原汕尾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某、评估公司可能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提供帮助“坟爷”林耀昌非法侵占国家资产及帮助“坟爷”林耀昌销毁涉嫌骗取、诈骗贷款犯罪一案,逃避刑事责任追究。且对“坟爷”林耀昌只选择一部分抵押物进行评估,已三次评估都拒不执行,而对其他贷款抵押物的袁玉红名下5464平方“仓储用地”(已作违建卡绿达建材市场)、东海镇四间商铺近300平方、两套各100平方二手商品房作为抵押物实施贷款2800万元,拒不依法评估或保全,导致骗贷犯罪嫌疑人“坟爷”林耀昌及其妻子涉嫌非法转让抵押物。“坟爷”林耀昌7830万元贷款未依法通过评估拍卖偿还贷款,及其涉嫌诈骗、骗取贷款犯罪的案件,背后与陆丰市农信社原主任等人员、疑似黄副院长、原汕尾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某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以及评估造假、陆丰市国土局、陆丰市规划局相关人员非法转变土地性质等问题有关。事实上,根据陆丰土地市场价值,2014年陆丰碧某园征用“商业用地”的价格每平方540元。而陆丰市法院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对“坟爷”林耀昌违规土地进行评估,每平方已经高达580元或780元,甚至在评估和审理过程,发现“坟爷”林耀昌抵押物土地涉嫌违规行为仍给予“高评估”。以超高价值评估抵押物进行贷款,被起诉偿还欠贷,但贷不抵债,通过非法手段将抵押物价值越评越高,将造成国有资产被套取。有人怀疑,是否黄副院长、原中级法院院长陈某、执行局某局长,与“坟爷”林耀昌及陆丰市农信社涉案人员串通一气,企图迫使陆丰市农信社为“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诈骗贷款犯罪一案,及其拒不偿还贷款一案两次“买单”,将致使国家财产流入不法分子的“腰包”。2015年5月份,法院公开回复,至今已过去30个月,陆丰市法院执行局仍没有积极开展对其抵押物进行拍卖偿还欠贷款,故意拖延时间。根据陆丰市法院上报汕尾市中级法院,多次在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的回复:“陆丰市法院申请立案执行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坟爷’林耀昌三宗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人的借款抵押物762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四幅规划为工业用地。经协调,上述用地由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一并进行评估挂牌拍卖,后因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土地无法处置,2015年12月31日,上述土地由陆丰法院按程序进行评估拍卖,陆丰法院已通过摇珠选定了评估机构,现正在评估中。” “坟爷”骗贷抵押物违反土地法规,其涉嫌骗贷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以来,陆丰市政府、陆丰市国土局、陆丰市住建局已经对陆丰市违反土地法规的土地依法进行统一规划、调整、处置。而“坟爷”林耀昌以上四宗土地已经严重违反土地法规,属于国家重点查处和处罚的“闲置土地”,依法应予以全市统一价格每平方295元收回“坟爷”林耀昌以上四宗严重违反土地法规的土地,陆丰市法院分管副院长黄某可能在发现“坟爷”林耀昌土地符合“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特征,却反而同意“坟爷”林耀昌作为骗贷的抵押物进行“三次”评估,并越评越高的情况,甚至拖延依法“评估拍卖”的期限。2016年12月16日,“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贷款罪”已被汕尾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希望汕尾市纪委加大查处“为官不为”的力度,首先,针对司法人员涉嫌渎职、不作为的情况或充当案件保护伞的司法人员进行优先“开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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