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资信 发表于 2017-1-16 12:28:44

G324线海丰路段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造成3人死亡 市长杨绪松作出批示

1月15日07时00分,在国道324线755KM+100M处(海丰县鹅埠镇圆墩岭路段)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粤BAP723牵引车(往汕头方向)与另一辆赣CL2598货车(往广州方向)迎面碰撞。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无人受伤。接报后,市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及海丰县有关部门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事故发生后,市长杨绪松作出批示: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海丰县按照属地责任迅速到位,做好事故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安抚好家属。同时举一反三加强交通安全,确保春运顺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也对抓紧事故处置善后工作、开展事故调查等作出批示,并对如何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等提出要求。截至当天12时,事故现场已经恢复通车。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记者   邓良琼 施育玲)
1月15日11时20分,市政府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就有关工作作部署。会上,市长杨绪松强调,要充分认识春运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重特大事故。一要对春运期间有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二要加大上路巡逻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严厉查处;三要完善路上警示措施,进行风险提示;四要加强防范,尤其是人员和车辆检查,做好应急救援预案;五要加强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公共聚集场所、重点行业领域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世华,副市长林军,市安监、交通、交警等部门及城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邓良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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