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文办印发《关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对重点工作项目开展测评排名的实施方案》 更好...
市创文办印发《关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对重点工作项目开展测评排名的实施方案》 更好推动创文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创文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确保春节前全市围蔽工程、占道经营整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重点工作项目有明显改善,宜居城乡整体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日前,市创文办结合当前实际,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含驻汕)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对重点工作项目开展测评排名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深化四级文明联创工作开展,增强督导检查和测评排名的针对性,使老百姓最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更好地推动创文工作落到实处。该《方案》自1月13日起实施。据了解,该《方案》的测评内容有:各地已供未建、在建工地、公共用地和集体土地(宅基地)落实围蔽措施;各地城市道路两侧、居民区内、市场外延、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宾馆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公共广场周边等区域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挂、乱卖乱排、破坏污染环境、堵塞交通等占道经营行为;各地农贸市场经营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升级改造情况;各地结合实际,强化问责,出台加强创文工作相关措施的情况;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行为,弘扬文明新风,树立文明形象,营造文明环境,凝心聚力让文明城市创建深入人心。测评对象为: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创文责任单位(62个镇街(场)、部分村(社区)的测评排名工作按原方案执行)。市创文办将分成若干督导检查小组,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查看和暗访的方式,每两周一次对各县(市、区)、市直创文责任单位进行测评排名,排名结果将在汕尾广播电视台《文明创建大家谈》栏目向社会公布。《方案》提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创文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职能制定统一标准,扎实抓好围蔽工程、占道经营整治和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争取在近段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每次测评,将对6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创文责任单位分别进行排名,第一次测评排名最后的县(市、区)和市直创文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在《文明创建大家谈》栏目作整改承诺;连续二次测评排名最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文明创建大家谈》栏目作检讨;连续三次以上测评排名最后的单位,需要进行问责的,由市创文办移送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进行问责,问责处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对工作落实、效果明显、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重视不足、成效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将加大问责力度。对在测评排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文明创建各项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各级纪委、组织部门要结合整治“为官不为”工作,强化对创建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以铁的作风、铁的纪律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施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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