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的“住房梦”:买房似乎愈来愈遥远了
前两天,看到一个自媒体针对年轻人所做的一组调研。主题是,年轻人的穷。看访谈表达出来的,无非是,年轻时候,欲望很多,钱很少。 读书时候,除了极少数家境很好的朋友,或者找到一份好兼职,谁不是数着可怜的生活费过日子。要是谈个女(男)朋友,就更拮据了,买个生日礼物得吃3个月的“土”。忽然想起,校园贷那东西真是害人不浅,学生根本没有偿还能力,贷款容易还款难哪。 大学毕业后有了自己的工资,可以自由支配,但还是穷。按理说,一线城市不少大学生起薪就有六七千元/月,不错吧,但房租贵。再扣掉交通通讯和餐费,每月连逛街的勇气也没有。总不能再向父母伸手要生活费了吧。 说来也并不新鲜,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韩寒是特例,王思聪只有一枚。出自财富阶层的确有一批,但更多的,还是白手起家,从底层奋斗。固然各有各的伤痛,但聚合一看,故事的核心却是大同小异,自怨自艾也没人愿意倾听。 我还看到另一组年轻人的访谈,是关于房子。其实无新意,无非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年轻人什么时候买得起房? 按照老辈人的做法,这时应该来番忆苦思甜。远的不说,就像我这个年纪或更小一些,刚来北京的时候,有几个人没有租住过地下室或农民平房?我那时一家三口加上老家来帮着看孩子的亲戚,有几年是合住在一间1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另一位稍晚来京工作的朋友,在终日不见阳光的阴暗地下室跟人合租了两年。 谁不想有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年头,是福利分房。有经济实力的单位固然好说,绝大多数是论资排辈不知要等到何年。我第一个单位同办公室的,到40岁才分到一套小两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是要感谢住房商品化的,至少可以通过贷款提前买房。 但年轻人不会想听这套训导式的说辞。再者,提起住房商品化许多年轻人就来气,就是因为住房商品化,房价才噌噌噌一个劲地涨,到现在,买房似乎愈来愈远了。 此前我引用调查报告提到过,从过去10年情况看,在主要经济体里,我们国家初次买房的平均年龄可能是最小的。这固然有社会文化和消费心理的因素。但这没什么可指责的。只要有条件,早点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有何不可。 如果没有2015年以来热点城市的这一轮大涨,小两口省吃俭用五六年,积攒到一套中小户型的首付还是可能的。如今,北京五环边一套普通房子也要400万了吧,对多数年轻人而言,短期内比较现实的还是租房。 多年以前,我就呼吁过,商品房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租赁市场规范了,房地产市场才真正称得上健康。但如你所知,很多城市的住房租赁市场很不规范。房东居于非常强势的地位,租客没有话语权,缺乏安全感。 忽如一夜春风来。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这无疑是10多年来住房租赁市场的重大进步。通过立法来保障租赁多方主体尤其是租客的权利,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巨大意义,越到后面越会显现。 我们住房租赁是以散租为主,中介机构将业主手里分散的住房收集在一起再招揽租客。其中一大弊端是不便于管理。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其一大特点则是集中连片出租,不仅有利于管理,且可提供配套生活服务。 这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政府提供的公租房。优点是租金较低,但跟踪甄别租户收入水平的成本较高,要求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居民退租颇为不易。一种是市场化的长租公寓,租金稳定、管理规范,并有利于形成商业化的服务平台。 我个人设想,如果一线城市的长租公寓(有独立厨卫),一般情况下能控制在月租金3000元以下,经济条件不足的年轻人双人合租,经济条件较好的单租,或结婚后小两口单租,想必是可以接受的。但这种公寓近年才刚兴起。 发展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应该是指市场化的企业。如果要培育长租公寓市场,政府需要在土地、税费方面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在一线城市,如果是以目前的地价竞得土地再建长租公寓,回报期估计需长达60年、80年。 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是“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一部分,它既是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基础,也是条件。如果房价仍然一直快速上涨,年轻人就没法安心租房,也没几家租赁企业愿意从事这个行业。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