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知青 发表于 2017-3-23 09:31:54

给交警点赞!恳切希望以后再不要把抓到的车辆转让出卖给“二手车贩”再出售了!必须杜绝源头!

心还在梦就在 发表于 2017-3-23 11:58:57

摩托车,三轮车在汕尾根本就不给考证,汕尾交警有开展这项业务吗?你们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全汕尾的摩托车都是非法的,就看你们抓不抓----其实也抓不了。更别说抓了给钱放,或者倒卖,什么都是你们说了算,你们要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就别立牌坊了!

无正无经 发表于 2017-3-23 14:47:15

这个情况确实有,怪不得市民会这么想的

爱我汕尾 发表于 2017-3-23 22:46:12

支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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