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渊 发表于 2017-3-31 08:31:57

来自星辰小区的某住户的感谢信



       网友家住汕尾市区星辰小区,在汕尾gong水公司的努力之下,自从去年说海边街换水管后,网友发出了这样一句感慨:从此我们家不到凌晨绝对用不了热水器洗澡。
有个疑问:汕尾的自来水为什么一直被人诟病,水压低,经常停水等等,如果连正常的生活用水都提供不了,那要来干什么?每人掘一口井好了,还是只供给高档用户的?







爆料来自汕尾市民网网友

炒米班 发表于 2017-3-31 16:06:53

感谢啥{:4_130:}

慰蓝海岸 发表于 2017-4-1 09:55:20

{:5_172:}{:5_172:}{:5_172:}{:5_172:}

ABCcat宝 发表于 2017-4-1 11:28:33

没水用真的苦不堪言,深表同情

sayid-leung 发表于 2017-4-4 23:19:53

我们这边家家户户装抽水机

白沙浮 发表于 2017-4-5 00:00:56

 供水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正常供水状态下,供水管网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压力标准或间断供水的,处2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二)对供水设施不做定期检查、维护,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发生供水事故的,处3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三)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水,不及时抢修的,处5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白沙浮 发表于 2017-4-5 00:01:02

 供水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正常供水状态下,供水管网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压力标准或间断供水的,处2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二)对供水设施不做定期检查、维护,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发生供水事故的,处3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三)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水,不及时抢修的,处5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白沙浮 发表于 2017-4-5 00:01:08

 供水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正常供水状态下,供水管网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压力标准或间断供水的,处2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二)对供水设施不做定期检查、维护,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发生供水事故的,处3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三)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水,不及时抢修的,处5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白沙浮 发表于 2017-4-5 00:01:16

 供水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正常供水状态下,供水管网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压力标准或间断供水的,处2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二)对供水设施不做定期检查、维护,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发生供水事故的,处3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三)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水,不及时抢修的,处5000元罚款,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行政责任。

白沙浮 发表于 2017-4-5 00:16:36

@汕尾市自来水公司,水费欠费一个月你按合约收取违约金,那么星辰小区从去年到现在那种长时间水压那么底,这个是不是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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