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祖倡议书
本帖最后由 城区宣传 于 2017-4-3 12:26 编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
清明节将至,在这缅怀先祖、寄托哀思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提倡文明、节俭、低碳、安全的现代祭祖新风,确保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特向我区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文明祭祀。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提倡以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低碳、健康的现代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二、禁用明火,安全祭祀。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森林区,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在公墓、烈士陵园等场所祭扫时要自觉遵守秩序,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祭祀。
三、错峰祭扫,确保有序。清明节是上坟扫墓的高峰期,人员和车辆尤为集中,最好避开高峰,错开时段,防止车辆拥堵,严防交通事故,同时提倡骑车、步行或乘坐公交出行祭扫,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四、树好形象,倡新风尚。要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不在街道、公园、广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不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助推汕尾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建好“平安之城”、“书香之城”、“活力之城”、“智慧之城”和“善美之城”作出贡献!
汕尾市城区文明办 2017年3月24日
创文一世不如清明一时{:4_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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