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宣传 发表于 2017-4-14 10:14:39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汕城公通告字【2017】1号

   为确保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有序、彻底、圆满,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实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事关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村(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依法保护村(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厉打击以下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1.以恐吓、伤害、毁坏财产、诋毁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选民、候选人不能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履行组织和管理职责的;

   2.以捏造事实、颠倒是非、串联煽动、造谣惑众等手段,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

   3.采用伪造选民证、选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选举文件,或者虚报选举票数、虚假委托投票等方式破坏选举的;

   4.组织、雇佣、教唆社会闲散人员等进入选举现场,起哄闹事、无事生非,扰乱选举秩序的;

   5.在选举现场辱骂、围攻选民、候选人或者工作人员,以煽动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正常选举秩序的;

   6.在选举现场抢夺、损毁票箱或者选票,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

   7.以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候选人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8.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或者妨碍选民、候选人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9.对选民、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

   10.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候选人,企图使候选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1.公然侮辱候选人,或者捏造事实通过电话、书信、传单、网络、张贴字报等方式进行散布,损害候选人人格,诋毁候选人名誉的;

   12.在选举现场聚众斗殴,随意殴打、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

   13.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煽动、串联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14.其他破坏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坚持“严格执法,露头就打”的原则,严惩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悔改、仍不收手的,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特此通告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2017年4月12日

满堂红 发表于 2017-4-14 11:13:33

{:5_148:}

ABCcat宝 发表于 2017-4-14 14:54:21

{:5_142:}{:5_142:}{:5_142:}

汕尾星斗市民 发表于 2017-4-22 23:31:05

劲爆,能否上头条!!视频: 城区林埠村干部私卖土地,还要动手打人,是谁让村官如...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91022&fromuid=91584
有人看看这个吗,留意贴标,给管理员故意锁帖的!!
虽然会被删帖,但是还是要报!汕尾市城区林埠村村委主任卓学语违规建筑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73871&fromuid=91584

正义之言 发表于 2017-5-21 22:10:52

这只是说说写写而已吗?
陆丰金厢选村主任暗箱操作,好多村民拿不到选票,都没人敢去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