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汕尾话说“现在不是人闪车,而是车闪人”。
本帖最后由 鱼哭了没人知道 于 2017-4-17 10:45 编辑虽然现在市容市貌有很大的改变,但仍存在一些不文明陋习和习惯,要摒弃、改变它。
今天看到这这种现象,过马路的时候一小部分人有这种心理:“马路是我的,料定你不敢撞我,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后面的车一直按喇叭,假装听不到,一个人占着一条马路中间肆意妄为,这让被堵在后面开车的人情何以堪!还理所当然的慢慢走,请问这是哪来的“勇气”,真的是害己害人。
希望大家不要让此等现象扩散,不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有时候我真的好想撞上去 这种情况,跟交通法规有很大关系,全国各地都一个样。当前,行人无论是闯红灯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定,出事了还是要车主赔。只有修改交通法规,谁犯规谁负责,才能迫使群众自觉尊纪守法。文明是靠法律来推动的,而不是凭人心来建立的,法律的公平正义才会使社会进步文明。 海丰公平 发表于 2017-4-17 12:05
这种情况,跟交通法规有很大关系,全国各地都一个样。当前,行人无论是闯红灯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定,出事了还 ...
是的,说的对,谢谢建议 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太拽了 海丰公平 发表于 2017-4-17 12:05
这种情况,跟交通法规有很大关系,全国各地都一个样。当前,行人无论是闯红灯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定,出事了还 ...
确实!中国的交通法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所以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不管违不违法,基本都是受保护对象。 11221371 发表于 2017-4-17 15:01
确实!中国的交通法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所以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不管违不违法,基本都是受保护对象 ...
所以说,很多行人就有恃无恐了 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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