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goxm 发表于 2017-4-17 20:23:00

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概况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拟选址于广东省汕尾市红草镇海汕路埔边工业区内,利用现状的厂房建设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约6000m2,本项目建设生产木门、扶栏、家具,总生产规模为一万套。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委托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一)工作程序: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及环境敏感点→现场详细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报告书修改完善、报批。(二)工作内容:(1)收集和分析项目的基础资料,对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和筛选,估算污染物源强。(2)对本项目所在地进行环境现状监测,掌握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并通过工程分析,掌握项目的工程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征,预测项目在建设期间及其投产运行后负面和正面的环境影响。(3)根据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论证项目工艺技术和设备在环保方面的先进性,环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提出降低污染的防治对策与措施。(4)提出项目运营中的环境管理要求与建议,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出技术依据,为工程设计方案的确定以及生产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项目周边的现状环境质量状况如何,公众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2)公众认为该项目实施对周边区域环境可能产生何种影响;(3)在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的情况下,该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4)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的意见;(5)从区域环境可接受的角度考虑,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6)其他建议。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本次公示由2017年4月17日开始,公众可采取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开展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公示主要意见收集时间至2017年4月29日(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五、意见反馈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            联系人:徐芝焕联系电话:18998951555                           传真:0660-3310625邮箱:1275146221@qq.com                        地址:汕尾市城区建设路适新木制品厂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20-22171991(工作时间)                邮箱:cqhlgs_guangzhou@163.com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105 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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