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早 发表于 2017-4-25 10:18:57

房价“冰敷退烧”后 仍需针对“内病”施治


“从医治‘高烧’的思路来看,既要治标又得治本。只有针对‘内病’施治的长效机制真正发挥作用,房价高烧才不至于复发。”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3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解读称,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全部回落、6个城市环比下降。70个城市中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持续回落,18个城市环比下降或涨幅回落,其他城市环比涨幅略升。

3月份是房地产传统销售旺季,70个城市中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旺季不旺”,这是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作用下的结果。笔者以为,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但我们更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房价涨幅回落更多是限购、限贷、限卖等强力政策“冰敷退烧”的结果,房价调控仍需着力治“内病”,建立长效调控机制。

据统计,自去年9月30日全国掀起一轮楼市调控以来,已有45个以上城市出台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40余次。

从政策的力度来看,说现在是“史上最严格的楼市调控期”,一点也不为过。除了限购、限贷(认房认贷又认离等)一再加码之外,更是祭出了大杀招——“限卖”。据媒体4月17日报道,日前,成都、厦门、福州、广州、珠海等14个城市已率先出台限卖政策。也就是说,买了房,需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3年后才能出让,最长的甚至要求5年才能出让。这等于直接按下了房产交易的暂停键,延长了房产上市交易时间,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非居住目的”的房产投机者。

虽然说,限购、限贷、限卖等调控手段非常有效,且是不得已之举,但毕竟不是市场化的调控手段,尤其是“限卖”降低了流动性,对房地产健康发展带来一定的隐忧。此外,这样“冻结”房地产市场也非长久之计,或许会给经济带来负面影响。而且一旦再次放松政策,难免会出现报复性反弹。这显然是一个“万不得已”的“次选项”。

假如我们把房价过热看成一个高烧的病人,就能更好地理解问题的本质。从本质上来看,房价“高烧”只是一个症状,病因错综复杂,有的专家说是一个货币现象;有的专家说是土地供给短缺;有的专家说是土地财政所致;还有的专家说,这是经济“脱实向虚”造成的。应该说,任何单一原因都是“盲人摸象”,房价“高烧”并不是单纯某一方面的“病因”。

从医治“高烧”的思路来看,必须既要治标又得治本。常识告诉我们,“高烧”烧到一定程度也是要“烧死人”的,病人一旦高烧超过39C°,就必须吃退烧药打退烧针,或采取冰敷等物理退烧手段。而限购、限贷、限卖等政策措施,就是一些紧急“退烧”措施,类似冰敷,直接退烧再说。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市场化措施,只要能指标“退烧”,也是治疗房价“高烧”的正确选项之一。

但我们不能被表面的“退烧”所蒙蔽,毕竟高烧只是感染病灶释放的“发热因子”所致,只要病灶不除,必然再次复发,有时候的结果可能是:敷冰之后,体温暂降,稍后,热得更甚,体温升得更高。我们总不能一直给房地产市场进行“冰敷”吧。

仅仅退烧是不够的,我们还得治“内病”,针对病因进行综合治疗。去年年底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已经明确表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无疑,长效机制是一剂治疗房价“内病”的好药方。

总之,房价高烧是多方矛盾的一个侧影,央地财权分配、国有土地供给制度、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金融信贷政策失衡等,都与之紧密相连,一旦忽视这些“内病”的治疗,就难免掉入“越调房价越高”的泥淖。只有针对“内病”施治的长效机制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房价高烧才不至于旧病复发。


来源:中财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房价“冰敷退烧”后 仍需针对“内病”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