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脚蛇 发表于 2017-5-6 09:12:21

海丰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村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



         5月2日,接联安镇府线索,联安镇北笏村林某成(男,36岁,联安镇人)在“北笏群”微信群内发布购买红印选票的信息,涉嫌破坏该村的换届选举,联安派出所迅速采取相关的工作措施,于5月4日将林某成传唤到案。

      经工作,查明林某成以每张50元的价钱在微信群发布购买选票的行为,严重破坏该村选举的正常秩序,林某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林某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在此,公安机关告诫广大市民要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活动,对破坏村(社区)“两委”选举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村(社区)“两委”选举的正常秩序。

2017-05-06 海丰县公安局 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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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脚蛇 发表于 2017-5-6 09: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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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知青 发表于 2017-5-6 09: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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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发表于 2017-5-6 10:30:38

村干部私自剥夺我们村民的选举权利呢?政府管不管?

举报 发表于 2017-5-6 10:32:45

附城镇南湖社区笏仔村第五小姐干部黄礼惠私自剥夺我们几家户人的选举权利,政府管不管?

最初的梦 发表于 2017-5-6 17: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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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 发表于 2017-5-6 17: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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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贪污 发表于 2017-5-6 21:23:04

卧槽,卧槽,怎么破坏选举法

查贪污 发表于 2017-5-6 21:24:51

我们连票都发不到村民手裡,是干部先破坏,还是民先破坏,?

查贪污 发表于 2017-5-6 21:24:59

我们连票都发不到村民手裡,是干部先破坏,还是民先破坏,?

查贪污 发表于 2017-5-6 21:25:05

我们连票都发不到村民手裡,是干部先破坏,还是民先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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