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专题座谈会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5月24日,我市召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传达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海丰县改革经验,进一步研究深化我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方法和具体措施,并部署下一步工作。副市长林军作讲话,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据悉,我市纳入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共2557处,涉及全市所有的县(市、区),其中1657处明晰了工程产权,1993处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1665处明确了管理模式。目前海丰县1085处小型水利工程已100%完成管理体制改革,并通过了省级验收。林军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可复制、易推广”的原则,认真总结借鉴海丰县相关改革经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保2018年底完成改革任务。会议还对《汕尾市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方案(讨论稿)》的内容进行研究讨论,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汕尾日报讯 (记者 施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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