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通知
2017年度高考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执行《章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放本年度奖学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享受奖、助学金的条件范围:今年度被录取的大学本科二批以上(含二批),凡户口在海丰县、市城区、红海湾、深汕合作区(包括这些地区在外就读)的余氏子女。
二、各录取档次的奖励办法:本年度已被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享受一次性的奖学待遇:一本5000元,二本4000元,函授生不列入奖学范围。
三、要求助学的条件:对个别被录取为大学本科的学生,因当年度遇到突发灾难性等原因,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可同时书面申请一次性的助学金。根据申请,慈善会将派员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实际,按章颁发助学金。
四、办理奖学助学金的有关手续:
1、各奖学助学对象,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汕尾地区余氏风采堂(位于海丰县附城镇山岭头村东侧)领取有关表格填写。
2、资料上交截止的时间:为方便集中核审,各奖学助学对象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有关资料交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助学待遇处理。
五、奖学助学金发放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待另行通知。以上通知,请各位宗亲相互转告。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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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
2017 年6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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