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海丰三环路泥土车撞死人后逃逸...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7-7-20 14:33 编辑https://imgcache.qq.com/tencentvideo_v1/playerv3/TPout.swf?max_age=86400&v=20161117&vid=w0527mzmr0h&aut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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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20分左右,海丰三环路正升华府路段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人当场死亡。据行车记录仪显示,一辆泥土车,欲从公路右侧超车,行驶在路肩上时,将驾驶摩托车的一名妇女撞倒。 随着猛烈冲撞力,该名妇女当场死亡,现场留下一滩血迹,家属在一旁哭得撕心裂肺。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超车一念间,悲喜两重天!在此提醒,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正升附近的居民需要一条天桥,不然太危险了,国道就在门口过 泥头车和一些专线高速车为何会频繁造成事故呢,我看是保险制度纵容了事故的发生,在一切以保险为前提的情况下开车,有些人有恃无恐,出事就由公司担责,由保险赔钱,生命的尊严受了无情冷血的践踏,势必会造成对人命的漠视与麻木,司机不再提高警惕,不把撞伤撞死他人作为驾使的最大禁区,从而违法驾使,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了,低到撞伤撞死他人不再坐牢,不用死刑。如果法律规定,除非过错完全不在司机的,否则因违法驾使造成撞伤撞死他人的一律重罚,重刑,死刑!保险不得介入,我看还有多少人敢以身试法! 这种泥头车,看着就特别危险,每次骑车看到有泥头车,都是远远闪开的 今天从那里路过,元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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