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导组要求我市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汕尾日报讯 (记者 施辰亮)9月19日至20日,由省森林公安局局长罗燕喜带队的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第四督导组到我市督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和副市长林少文陪同。省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市区奎山湖、奎山河黑臭水整治项目现场和海丰县可塘镇三峰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厂、陆河县省级花鳗鲡自然保护区等地察看,并听取我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据悉,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8宗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责令整改企业22家,限期整改企业2家,立案处罚企业8家,查封扣押企业10家,关停取缔企业3家,处罚金额7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宗,行政拘留1人,问责7人。同时,我市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与当前全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开展,倒逼责任落实。省督导组对我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我市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认清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要着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抓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要严格执法,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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