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邪 发表于 2017-9-29 10:51:52

辱警行为不可试,违法必拘没商量


9 月 28日,林某丽(女,26岁,公平镇人)在微信朋友圈公然侮辱执勤民警,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获悉后,海丰公安网警大队、公平派出所立即落地查人。当日下午,民警迅速将林某丽抓获。经审查,林某丽对在微信平台辱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林某丽已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

来源:平安海丰

细嗅蔷薇 发表于 2017-9-29 17:16:54

作死,吃饱没事干

貌似有点喜欢你 发表于 2017-9-29 17:19:12

网上做了啥都清清楚楚的,一查就查到了

叶绿了没人知道 发表于 2017-9-29 17:19:32

辱警行为不可试,违法必拘没商量

缘起缘灭 发表于 2017-9-29 17:39:24

谨言慎行的好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7-9-29 22:58:16

辱警行为不可试,违法必拘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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