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咨询日活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17〕147号)要求,市安委办从2017年12月1日到7日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12月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用法的深厚氛围,市安委办联合城区安委办在市区信利电子厂门口举行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宣传咨询活动,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叶佐义等领导出席了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市、区安委办在现场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答民众对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疑问,还为民众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读物,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结合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和迎接省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考核,市宣传周期间, 12月1日,市安全监管局在《汕尾日报》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连续在汕尾电视台、汕尾广播电台及网站集中播放安全生产系列广告,在《汕尾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开辟安全生产专栏。 安全监管局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纳入正在进行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5_142:}{:5_142:}{: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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