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表彰提案及办理先进 12件提案 6个承办提案单位上榜
汕尾日报讯(记者 梁佳 林一秀)1月17日上午,市政协在七届二次会议开幕大会上对2017年度12件优秀提案和6个承办提案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勉励政协委员和有关单位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水平。本次表彰的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经政协汕尾市第七届委员会第10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受表彰的优秀提案分别为:民盟汕尾市委员会和刘耿文等委员的第106、111号提案(合并案)《关于规范和完善我市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农工党汕尾市委员会的第92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致公党汕尾市委员会和郑松杰等委员的第4、6、43、52号提案(合并案)《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九三学社汕尾市支社的第60号提案《关于引进国内知名高校的建议》;林景南委员的第101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建议》;黄义丞、许春江、陈粤海等委员的第25、29、46号提案(合并案)《关于加快市城区“三旧”改造工作的建议》;邹永强等委员的第120号提案《关于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陈粤海等委员的第114号提案《关于全面改造市区城市供水系统的建议》;庄切委员的第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杨敏文等委员的第1号提案《关于建设汕尾科技孵化育成体系的建议》;王声效委员的第85号提案《关于提高我市小学阶段教育质量的建议》;黄永泰等委员的第3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受表彰的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分别为: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扶贫办。这些优秀提案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分析透彻,建议可行,理由充分,针对性强,其中很多意见和建议得到各承办单位的认真采纳和积极落实,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改进党政部门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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