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军检查海丰县水利工程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时要求 落实安全责任 加快建设步伐
汕尾日报讯(记者 邓良琼)1月27日下午,副市长林军深入海丰县西溪水闸和大液河水闸两处在建水利工程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步伐,规范施工管理,把安全措施、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海丰县西溪水闸位于黄江与丽江汇流处,属黄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之一。该重建工程于2017年3月完成施工招投标,总投资12464.57万元,计划工期24个月。大液河水闸位于海丰县联安镇,该重建工程于2017年2月完成施工招投标,总投资15462.02万元,计划工期15个月。期间,林军详细询问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在岗到位情况,以及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林军强调,春节临近,安全生产时刻不能松懈,要把安全措施、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规范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要进一步细化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要明确职责,积极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问题,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要抢抓施工黄金季,倒排工期,加快建设步伐,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项目专职安全员要履行职责,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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