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海丰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统一安排,3月19日,十一届海丰县委第三轮巡察进驻动员会在可塘、陶河、平东3个镇依次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绪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县长陈凯婵出席了陶河镇巡察进驻动员会;县委6个巡察组组长分别就巡察工作的时间安排、巡察内容、方式方法及有关要求作了说明。李绪在会上强调,本轮开展对镇党委和省定贫困村的巡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的重要部署和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政治保障。巡察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把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紧盯落实惠民政策中弄虚作假、“雁过拔毛”等腐败问题,深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成效,彻底打通管党治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强对省委巡视、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李绪要求,巡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探头”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巡察重点,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增强巡察的“政治体检”效果。被巡察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推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支持、在态度上理解,充分信任、支持、配合、监督巡察组的工作。在巡察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和干扰巡察组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违反,一律严肃处理。可塘、陶河、平东3个镇党委书记及所属省定贫困村党支部书记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拥护支持县委对本地区开展巡察的决定,把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畅通干部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全力加强服务保障,确保本次巡察取得实效。{:5_142:}{:5_142:}{:5_142:} {: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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