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张成深 发表于 2018-4-29 21:30:51

小区物业公司的“告示”实属制造紧张

   我在海城看到几个住宅小区的物业贴出“通知”说:“县交警部门近期将对各小区停车场检查无牌无证摩托车…”。据我所知,截止今天为止海丰交警并没有进入住宅小区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查扣。我认为海丰交警今后也不会这么做,理由很简单,住宅小区属于私人场所不等同于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道路”范围。也就是说交警对业主停放在小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不适合实施查扣。交警“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是依法进行的,不可能违背法律实施行政行为。因此,小区物业公司的“告示”实属制造紧张,搞得人心惶惶,影响工作和生活。海丰交警对此也有必须辟谣,如果再次有人造谣,将可以依法追究。

arun 发表于 2018-4-30 15: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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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tn 发表于 2018-5-2 10:41:24

海丰县城公交系统不发达,公共交通工具极度缺乏。请各位仁兄发表高见,或者进言政府,尽快尽快解决,助力创文!

SUSAM 发表于 2018-5-3 08:38:40

我也觉得不可能到小区去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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