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老杨) 发表于 2018-8-18 17:02:41

请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陆丰市国土局,请出来走两步
陆丰市博美镇杨厝寨集体池塘2016年底被非法买卖建住宅房,陆丰市国土局于2017年1月10对违法行为人发出(责令停止侵占国土资源通知书)后至今为什么不结案?一宗证据确凿的非法买卖土地案件有关职能部门视而不见。
(通知书)里面注明60天内违法行为人应当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国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请问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你依法行政了吗?履行职责了吗?

更荒唐的是,村民集体去汕尾市信访,2018年4月20日陆丰市国土局接到该案件信访事项,明明拒不回复信访人,却在昨天欺骗信访人,已经向陆丰市信访局回复了。中国法律在国土局的眼里形同虚设,请问你眼里还有王法吗?如何体现习总书记的依法治国方针?

汕尾市监察委对于失职职能部门是否依法追究责任,我们草民拭目以待。

      陆丰市博美镇杨厝寨集体村民
            

恶有恶报! 发表于 2018-8-18 17:09:08

这样【陆丰国土资源局】的负责人就太不负责了!不作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向日葵(老杨) 发表于 2018-8-18 17:17:00

刚才忘记上传图片了。

牛牛㊣ 发表于 2018-8-18 21:22:45

关注一下!

61123 发表于 2018-8-18 21:31:37

恶有恶报! 发表于 2018-8-18 17:09
这样【陆丰国土资源局】的负责人就太不负责了!不作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这是关于一个村霸强占土地,非法买地的情节,有关部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所谓的扫黑除恶就是这样走过场的吗。

向日葵(老杨) 发表于 2018-8-18 23:36:13

{:4_102:}

笑忘书 发表于 2018-8-19 00:11:06

{:4_102:}

牛牛㊣ 发表于 2018-8-19 11:35:01

{:5_142:}

向日葵(老杨) 发表于 2018-8-19 17:16:24

政府不作为,群众有冤无处申

向日葵(老杨) 发表于 2018-8-20 01:30:15

问题二:怎么知道有权处理机关

是按信访程序处理,

还是按其他法定程序处理?

答:有权处理机关认为应当适用信访程序办理的,应当在收到诉求15日内出具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加盖信访业务专用章送达信访人。

有权处理机关认为应当适用信访程序以外其他途径办理的,应当在收到诉求15日内制作告知书,将拟适用的其他法定途径及依据、查询或者联系方式等内容告知信访人,并在告知书上加盖机关印章或者业务办理专用印章。

林澜花楹 发表于 2018-8-21 13:12:07

楼主,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国土局林加枢局长、博美余志昂镇长有这么怠工吗?

61123 发表于 2018-8-21 21:36:58

林澜花楹 发表于 2018-8-21 13:12
楼主,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国土局林加枢局长、博美余志昂镇长有这么怠工吗?

说轻的是怠工,说重了就是欺善怕恶,难说背后有没有什么猫腻。

向日葵(老杨) 发表于 2018-8-23 19:09:50

昨天,有村民去了博美镇政府。
镇政府领导威胁,如果不按照他们的处理方案(霸王方案),要没收涉案土地。
我的就奇怪了,杨厝寨从明朝时期居住至今,村面前的池塘清朝时期属于杨厝寨的,国民党时期还是属于杨厝寨村的。
现在共产党执政时期,就可以随便没收村民集体池塘(土地)吗?根据的是哪一条法律?
万能的网友们,请问大家如果政府没收,有法律依据吗?

向日葵(老杨) 发表于 2018-8-23 19:14:26

林澜花楹 发表于 2018-8-21 13:12
楼主,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国土局林加枢局长、博美余志昂镇长有这么怠工吗?

千真万确,陆丰市很多部门都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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