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向城区委反馈情况
汕尾日报讯(记者 黄铭标 实习记者 赖琳琳)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于2018年10月22日至12月21日对城区开展了专项巡察。1月29日下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城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会,向城区委反馈专项巡察情况,督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巡察整改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市委领导李庆新、黎明出席会议。会上,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城区委反馈巡察意见,指出城区在落实上级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城区、镇两级党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有待加强,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有待提高,产业项目落地慢、扶贫资金利用率不高、扶贫措施不精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待加强。区主管部门培训力度不够、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仍然存在,担当作为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效果不明显,以党建促扶贫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的堡垒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一些镇、村党组织和驻村干部存在作风漂浮、作风不实等问题。三是扶贫资金使用不合规、产业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资金、项目管理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特困供养金、低保金申领乱象多,一些学校教育资助资金重发乱发,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黎明对城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把落实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对表对标,校准偏差,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以整改落实和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二要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要以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李庆新代表城区委作表态:市委专项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城区委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下一步将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台账,列明清单,逐条“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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