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发布禁火令 ——黄羌镇呼吁群众文明祭祀,保护绿色家园
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清明期间森林火灾事件发生,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海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第1号》等文件规定,县政府定于2019年3月21日至4月19日为禁火时间,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禁火区域,在禁火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及外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不准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提倡文明祭祀新风,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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