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镜兵 发表于 2019-3-28 16:59:40

陈荫南烈士简介



陈荫南出身于一个渔船主兼商人家庭。在广州广雅中学毕业后,继承父业,开始经商。1925年五六月间,被推选为陆丰商民协会第一任会长。受到革命思想熏陶,积极支持和参加大革命反帝反封建军阀斗争。1926年初春,当选为陆丰各界援助省港罢工委员会委员,领导商界发动抵制英货,禁止商品进出口香港,动员商民捐款等以支持省港大罢工。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10月,任工农革命军陆丰县团队部军需官,负责后勤供应工作,在农村奔波,筹措军需。11月,当选为陆丰县苏维埃政府委员,负责逆乡清查工作。他参与创建苏维埃商界合作社,为苏维埃政权创办公有商业进行了一次有益的尝试。



1928年2月,任改组后的中共陆丰县委委员。3月,他家的房屋被国民党军队烧毁,母亲被迫上吊自杀,妻儿到处流浪躲藏,他强忍悲痛,坚持革命斗争。下半年,任新组建的中共陆丰县委委员。

1929年夏秋,和县委同志一道,发动边区群众起来重组武装队伍,恢复武装斗争。1930年12月,任新组建的海陆紫苏维埃政府主席团成员兼秘书长,主持县苏维埃政府日常工作。



1931年夏,在海陆紫根据地肃反运动中,受到怀疑,被错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为他平反昭雪,追认为革命烈士。
解放后,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古大存等的关心下,陈荫南冤案得到彻底平反,被追认为烈士。他对革命的贡献得到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陈荫南烈士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