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讯 发表于 2019-4-2 12:25:27

大湖镇多措并举防山火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尽力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发生,有效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海丰县大湖镇制定了《大湖镇2019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从3月21日至4月19日,实施为期30天的特别防火期。截至记者发稿,该镇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该镇成立森林防火领导机构、工作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及时,保障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早、打少、打了”。期间组织一次清理整治违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经菅销售行为,防止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引发山火。责任联动,镇政府行政负责人为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镇党政领导落实包干责任,村干部和护林员落实包山头责任。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在辖区的高螺、新德、山脚、石牌等村委设立9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期间每天由该镇领导带领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干部、镇综合执法队,海丰县工业与信息化局、县武装部协助人员,共300多人严防死守。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确保巡查监控到位。

          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该镇按照汕尾市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将全镇所有林地按林班、小班划分责任地段,实现“挂点领导包村、镇干部、村干部包片包山头”的网格化模式,明确每村每块责任区的责任领导、镇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等责任人。并绘制地图,登记造册,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通过蹲山头、守山脚、常巡查方式,严查火种进山,严防山火发生。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村(社区)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法律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森林防火意识。利用微信群,努力在全镇营造文明、生态、绿色祭扫新风尚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为扩大宣传覆盖面,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林业站将一批宣传品分发给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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