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大爷你的伞 发表于 2019-6-6 15:58:21

财政部:2018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7372亿元 棚改开工626万套

2018年,各级财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18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7372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完成30万套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90万户。一、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措力度一是各级财政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8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7372亿元,同比增长46.4%。二是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力度不减。2018年,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达2442亿元。其中,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176亿元,占89.1%;补助农村危房改造266亿元,占10.9%。 二、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更好地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2018年明确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凡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事项,包括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管理、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管理等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或者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三、加强棚户区改造债务管理一是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制定《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探索建立棚改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二是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决策部署,按照“开前门、堵后门”要求,将棚改融资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谨防棚改成为地方隐性债务“黑洞”。四、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财政部认真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列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任务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署等部门,对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加强核查问责。五、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行动要求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建村〔2018〕115号),聚焦支持重点,在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危房改造任务,提高对深度贫困地区省份的户均补助。2019年,财政部将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管理,规范棚改项目融资管理,支持地方开展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措并举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

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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