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城区弃婴被带回家抚养,其父母认错
警 情 通 报
2019年6月11日14时许,我局新湖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称,群众在城区林埠一路某楼下发现一名弃婴。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民警走访调查,系租住在附近出租屋的一对年轻夫妇因感情纠纷而将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放置在楼下。民警即找来婴儿父亲林某(男,44岁)及其亲属,同时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林某已认识到错误并将婴儿带回家抚养。感谢社会广大爱心人士对此事的关注,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跟进做好后续工作。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2019年6月13日
这父母也真是够不靠谱的了 万一遇到了人贩子,让这样的父母生不如死!
做人做事必须带上脑子。大人之间感情问题撒在小孩身上是很了不起的吗? 都不容易,小孩更无辜,最好不要互相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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