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树下 发表于 2019-6-29 17:30:15

我市黄海钦获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6月25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勉励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加优异的成绩。据悉,我省共有九名同志受到表彰,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海钦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黄海钦自担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以来,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持司法为民,以涉毒维稳重点整治为抓手,扎实开展各项刑事审判工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及地方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自2014年以来,黄海钦主办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6宗,审核各类刑事案件1500多宗,在工作任务超负荷的情况下,先后妥善审结了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余春华无罪案和系列涉毒案等,所主审各大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黄海钦先后获评“全省禁毒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8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先后被国家、省、市记功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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