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9-7-21 13:00:47

做人要有做人的基本资格,不是自己的钱不拿

说到钱,我们海丰、汕尾人经常会说,跟谁过不去都不会跟钱过不去。嗯,确实如此。现在的社会,虽然我们不主张“拜金”但是没有金钱确实寸步难行。那么什么钱都可以拿来自己用吗?我认为并不是这样。钱分很多种,其中不是自己的钱,我们不应该拿。

前几天有一个熟人来到我的店,兴高采烈的跟我说在某菜市场购买排骨的时候,买了20元排骨,拿了50元给店家找零钱,店家给她找了80块。她拿到手后赶紧放到口袋里,若无其事的走了。来到我的店就以一种“赚到钱”的喜悦心情跟我们分享了她的这次高兴经历。这想染就是那个店家把50元的纸币不知道出于什么差错而看成了100元来找零。我跟她说:“不是你的钱,还是不要拿的好。”我还被骂成是装逼呢。我是装逼吗?或许在一些不理解别人赚钱的辛苦的人眼里,我真的就是个装逼的主儿。

我也想起了一件发生在我的身上的事。在某个菜市场有一个卖豆花的摊,我到那里买了一碗豆花,三元。我给了她五元,她找我7元。我看到后没有接钱,对她说:“你知道我拿多少钱给你找零钱吗?”她说:“你不是拿了十元吗?”我说:“我只给你一张五元的。你看看你的钱桶,那张五元的钱是不是放在你钱桶的最上面?”她一看果真是一张五元的钱放在她钱桶的最上面。她很高兴的跟我说:“是她弄错了,忙起来疏忽了。”我说:“大家都是做生意的,我清楚我们赚钱不容易,换成一些人你找错钱给他的话,他拿到了钱早就跑了。”跟她寒暄了几句后,我也走了。下次再去她那里买豆花的时候,她故意给我多舀点豆花。

不是我的钱我不要,这种找错钱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过几次,我也有发生找错钱给顾客,但还没有见过一个顾客主动指出我找错钱给他了。我们做生意的都是给很多百姓认为是活该你亏本的,在很多人眼里我们就是暴利的和不应该赚他们的钱的。试问我们做小本生意的人不赚钱,我们吃什么?所以在这样的思维支配下,我们做生意的人错找了钱给人家,只要不是运气好遇到诚实的人的话,绝大多数这个亏缺只有自己承担了。这种事在汕尾这里每天都有发生。不是自己的钱,我们真不应该拿。因为别人找错钱给我们,我们拿走了,他们可能一天到晚所有赚的利润就在这里赔进去了。我们拿了他们的血汗钱良心就不痛吗?这跟小偷实际上是相同的性质。

还是那句话,不是自己的钱,真不应该拿。做人要有基本底线和成为人的资格。什么是做人的底线和成为人的资格呢?诚信、老实、不贪就这些罢了。

劳工时评 发表于 2019-7-21 17:31:13

不是自己的,一时拿到了,也会失去的;属于自己的,即使不去拿,最终也自然会来到自己手里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9-7-22 07:43:37

劳工时评 发表于 2019-7-21 17:31
不是自己的,一时拿到了,也会失去的;属于自己的,即使不去拿,最终也自然会来到自己手里

好乐观呀,佩服佩服,您说的是真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做人要有做人的基本资格,不是自己的钱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