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会议要求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房地产税立法提速?
专家认为,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成熟,不排除年底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中共中央政治局30日会议中有关房地产的这段话引起市场热议,作为房地产长效管理体制关键一环的房地产税立法,是否会在下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经过多年设计,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比较成熟,具备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基本条件。此次政治局会议强调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而房地产税法审议能起到改变预期效果,有利于抑制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也是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构建重要内容,不排除今年年底房地产税法草案提交人大审议可能性,但具体时机选择仍需要兼顾房地产市场、宏观经济等因素统筹考虑。
房地产税是对老百姓个人住房征税,因此备受社会关注。房地产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主要工作包括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披露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称,今年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其中之一就是制定房地产税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立法也是这一轮财税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按照财税改革时间表,2020年前要完成重要领域关键领域的改革,因此有些财税专家认为,房地产税立法可能在2019年提交人大审议,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
不过,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未提及房地产税立法。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尚未公布,是否涉及房地产税立法有待观察。
但是,房地产税立法已经被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目前官方披露房地产税法虽然不涉及具体内容,但基本思路比较清晰。
2017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撰文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2018年全国两会上,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答记者问时说,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史耀斌认表示,中国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上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
他总结目前国际上房地产税制度有四大共性。分别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中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等。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房地产税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除了借鉴国际经验外,史耀斌强调,会按照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
“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史耀斌说。
史耀斌目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而房地产税法草案起草工作正是该委员会重点工作之一。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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