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29 发表于 2019-9-16 13:10:56

汕尾市城区城苑街城苑新区高空抛物,安全隐患,小区门卫事不关己

地点城苑新区,9月6号我家小汽车停在小区里,糟到楼上的高空砸物,后窗玻璃被砸出一个洞,整块玻璃报废,打电话给小区门卫(即小区承包者),门卫来到后直接说了一句不关他的事,也没有去调查了解,直接扬长而去,在这个小区停车交了100元的停车费,35元的管理费一句不关他的事就完了,发生高空抛物事件事常发生,上一次停在小区小车后尾灯插着一把剪刀,也是高空掉下来的,幸运的是砸在小车上,如果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小区一个监控也没有,也没有一条警示不要高空抛物,收着业主们的管理费,停车费完全没有责任,小区停车位是业主公共位置,却成为门卫敛财的工具,而且收费参差不齐,收费也没有公示,没有通过物价局,想收多少就多少,而且收了外来车辆停在本小区,本来车位就紧张,还是停在小区车位门卫只管收钱,就连车位都没有划线,公共车位是业主公同所有的,即使收了钱也是业主公共财产,也应该用来美化小区,不应该为个人所拥有,管理费收后也没有尽责,小区卫生环境也没有得到任何改善,东西乱丢乱放,老鼠特别多没去打理。希望得到相关部门关注,收了停车费管理费用不用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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