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证三轮车载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如同恶魔一般,无情吞噬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出行时一旦忽视交通安全,交通安全隐患便随之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也随之增高,伤害就会随之降临到身边。海丰公安交警通过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典型事故案例成因分析警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出行观念。关键词:无驾驶证·无牌证载人三轮车·乘客受伤·三轮车驾驶人全部责任 一、事故时间:2018年07月01日17时30分
二、事故地点:324国道后门排角路段
三、事情经过:2018年07月01日17时30分,陈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后门镇排角路口搭载吉某,沿324国从汕头往广州方向行驶,行驶至324国道755KM+720M处,吉某摔下车受伤。
四、事故调查:根据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证实: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证的机动车辆且没有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全部过错。
五、法律链接: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辆且没有确保安全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安全提示三轮车重量大、车身高、速度快,但制动性能差,稳定性弱,安全系数低,再加上部分驾驶人未经过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存在随意调头、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另外无牌证三轮车一般都没有购买保险,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一旦肇事,乘坐人普遍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车祸猛于虎,生死一瞬间!希望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开赌气车、不强行超车会车、不乘坐无牌证三轮车及非法营运车辆。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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