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脚蛇 发表于 2019-11-6 22:24:44

【提醒】 无牌证载客三轮车 错过登记回收时间后果严重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9-11-6 22:40 编辑

连日来,我县各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海丰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无牌证载客三轮车核查登记回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1月1日开始,我县无牌证载客三轮车登记回收工作全面启动。各地无牌证载客三轮车车主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带车到所在地接受核查登记回收。记者在可塘、海城、附城、城东等无牌证载客三轮车核查登记回收点看到,许多三轮车车主陆续前来登记,工作人员为他们进行车辆查验、办理登记回收手续。





截至11月5日,本县籍无牌证载客三轮车核查登记 472 辆,非本县籍核查登记83 辆,已回收入库 221 辆。登记回收阶段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序推进之中。



我县无牌证载客三轮车登记回收阶段时间是11月1日至11月30日,主动回收时间是11月1日至11月15日,回收补偿费用为2000元/辆;依法回收时间是11月16日至11月30日,回收补偿费用1000/辆。



执法部门提醒:12月1日开始,对不按规定办理登记回收的无牌证载客三轮车,将依法进行查扣,并对驾驶无牌证载客三轮车驾驶人员依法处理。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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