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资信 发表于 2020-1-9 15:12:57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月7日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  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12日至14日在汕尾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汕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汕尾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汕尾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批准汕尾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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