捣毁一涉黄窝点 . 现场抓获多名男女...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0-7-10 09:38 编辑出租楼不再是“隐秘的角落”!陆丰公安成功捣毁一涉黄窝点
“飓风2020”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陆丰公安亮剑扫黄,重拳出击大力整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风气全力营造更平安和谐文明的社会良好风尚
飓风2020陆丰公安 雷霆出击
深夜
大街上一如往常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然而警 方 布 控 的一张抓捕法网 正悄然笼罩在锦江路一条狭窄巷口的出租楼
凌晨站在巷口招揽生意同时把风瞭望的“鸡头本”还在等待、寻觅上门的顾客
此时伪装成逛街市民的侦查民警箭步上前,迅速控制住这个“鸡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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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抓获组织卖淫违法人员刘某健(男,52岁,陆丰碣石人)及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人员的2男8女,共11人。
经审讯,该卖淫窝点经营者通过利用聊天软件上传失足妇女相片,吸引嫖客上门嫖娼从中获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陆警说案 普 法 直 通 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及处罚】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遵 纪 守 法珍 爱 家 庭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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