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腐败的原因是什么呢
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8-22 11:32 编辑农村腐败触目惊心,已经成为腐败重灾区,那么,村干部腐败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人身依附关系破坏了乡村政治生态。村干部若想成为村支书或村主任必须在乡镇或县区有人帮助已成为许多村民的共识。部分地方政府过多参与村官选举使村民选举流于形式,从而形成村干部选举村民参不参与都一样的认知,因为结果早已确定,只是将应有的程序走完,这一认知让不少村干部认为自己能成为村支两委负责人,更多依靠的是“上层关系”。
这一现象使不少村干部意识到自己的管理权并不是由村民赋予的,而是赏识自己的上级领导所给予,因而服务的对象更多是领导而不是村民。这种不合理的“上层关系”多是以血亲、姻亲、朋友、邻里、同窗、战友等熟人关系为根基进行建构,而维系这种不合理关系的最大纽带则是利益。因此村干部和上级领导形成利益输送关系,村干部通过非法手段将惠民资金和集体财产转化为个人所有,随后以个人名义将部分资金输送给赏识自己的上级领导,而后者则保证村干部在村支两委的领导地位。
村干部坚信只要赏识自己的上级领导一直在政府部门处于关键职位,那么自己在村支两委的领导地位就难以撼动,即使某一天因腐败而被查也能全身而退。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村干部贪污三万元被判刑数年,而有的贪污数十万最终处理结果则是上交贪污款、退出村委会,而这类人离开村委会后凭借多年的不合理累积依然过的很滋润。
村干部与地方政府领导的人身依附关系严重地破坏了乡村政治氛围,所谓民主多是流于形式和口头谈资。其次,家族意识主导下的乡村治理为腐败埋下隐患。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治史实际上是一部宗族政治史。家国同构的国家特点必然导致国与家不分、公与私不分,也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政治关系伦理化。在家族伦理长期影响下的乡村社会主体形成“家天下”的认知观,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从各方面变革乡村,但“家天下”的遗毒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清除的,在许多层面还有极为明显的残余痕迹。
家族“控选”是“家天下”在乡村遗毒。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开始推行村民自治并延续至今,因而村民成为村支两委领导必须获得两方面的支持:一是来自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认可;二是村庄大多数村民的选票支持。若仔细观察,我们将发现基层政府干部、村干部、村民三者关系如同三明治,政府干部处于上层、村干部夹在中间、村民处于底层,最上层很难与最下层直接接触,因而需要中间层作为过渡,而中间层则需要依赖最下层的支持才能与最上层对话。
村民在成为乡村主要管理者的过程中,政府领导的干预是隐晦但又极其重要的,村民的选票支持是流于形式但又不可少的,这是基于乡村自治而形成的基层民主政治决定的。对村干部而言最坚定的支持者无疑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因而在选举中村干部依靠家族势力“控选”是常有的事。
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其一是买票,其二是恫吓,其三是抢票,其四是诱惑。“家天下”使不少村民将村干部选举当成家务事或家族事来处理,一旦选举成功,在情大于法的乡村社会回馈家族成为村干部必须考虑的事情,这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此外,不少村干部在工作开展中需要家族成员的率先垂范和积极支持,因而家族成员成为其必须争取和团结的对象,公共资源则是最好的报酬。
第三,利己主义至上成为村干部腐败诱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基于集体主义构建的道德体系在市场经济下分崩离析,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成功将其取代,并蔓延至乡村社会的各个角落,公共事务的行动逻辑由以往的“集体化”转向“个体化”。
与此同时,乡村公共生活领域的收缩,私人生活领域的扩张,进一步推动了越来越多人以满足个人欲望为中心的利己主义价值观的形成。奉行利己主义价值观的村干部通常将奉献和无私放置于一边,而是时刻思考如何以最小付出获得最大回报。
回报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截留公共资金、贪污集体物质、扩宽人际关系。当谈到村干部为何腐败时,在职村干部给出了相似度最高的回答:其实大家都清楚村干部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干得再好如果没有人支持你迟早还是干不下去,说不定哪天让你退了你只能拍拍屁股走人,有的村民费尽心思花了代价才成为村干部,进入村委后首先想的事情就是怎么把自己花出去的捞回来,免得离开村支两委时什么都没得到,这就亏大了。
第四,监督体系不健全为腐败滋生提供了沃土。对村干部权力使用的监督主要来自三个层面:地方政府、村级组织、村民。然而,由于监督不到位使村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常有越轨行为。乡镇纪委工作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人员工作调动常是出于岗位需求而不是专业知识,频繁的工作岗位调动错失培养专业人才的机会,这使不少正在推进中的工作半途而废,工作单位的频繁变动极其消磨干部的积极性,从而形成走形式、交任务的工作作风,加上人手不足、监督成本过高,对村支两委的监督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村级组织自身监督包括党内民主监督和村干部成员之间的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常常流于形式,许多时候为了应付政府部门检查,大家齐聚村委会拍个照写个简报就完事。在情大于理的乡村社会,“中国人是把人情放在道理上的”,所以自身监督作为一种内在的约束机制在社会文化影响下往往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村民对村干部监督不到位是许多乡村政治常态。
村民对村干部监督的缺失主要原因有:
一是在熟人社会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若彼此关系搞得太紧张不仅破坏双方关系,而且也会影响家庭在婚丧嫁娶中的互助行为;
二是农村青壮年常年在外务工或求学,这使许多村民因信息不对称而难以监督;
三是担心遭到村干部的打击报复,甚至取消本应享受到的惠民政策;四是因缺乏完善的民主监督和维权知识而不知如何监督。
说得很到位! 村民甲 发表于 2020-8-22 23:26
说得很到位!
同感。给力{:4_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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