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长山村村民黄雄宏违规私造坟墓的举报书
有关长山村村民黄雄宏违规私自造坟的举报书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陆丰市南塘镇竹坑村委上宅村村民,实名举报本镇长山村民黄雄宏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严重破坏殡葬改革制度。
黄雄宏于2019年底在位于长山村西北面的山地(我上宅村一世祖照珍公的坟墓)右边违法建造新坟墓两座,涉嫌毁林造坟。我们村村民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核实,并依法依规拆除黄雄宏新建造的两座新坟墓。
“照珍公祖墓”是我上宅村全村开基一世祖公墓,立于清朝乾隆五十四年(公元1787年)已酉年冬立。长山村民黄雄宏私自在我村公祖墓右边违规建造的两座坟墓,掀起我村民的强烈反对。我们村己派村民代表报告予长山村小组及村委领导,长山村委领导也曾与黄雄宏调解协商,但黄雄宏仗其家族势力财力,对我们的善意劝阻视而不见,不予理睬,坚决表示不同意迁走两座违建新坟墓。现将以上事实呈报南塘镇政府有关部门,我上宅村民请求将长山村民黄雄宏的两座坟墓迁走拆除,以免引起我村民的民愤,将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我们请求南塘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拆除其两座违建新坟墓,以维护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此致
敬礼
南塘镇竹坑村委上宅村全体村民
2020年7月27日竹坑村委上宅村村民代表签名如下:
有关长山村民黄X宏擅自占用基本保护农田修建活人墓之事
2020年1月份至8月份,有村民向所属有关村委会和陆丰市南塘镇国土等有关部门举报:长山村民黄X宏擅自占用基本保护农田400平方修建活人墓一事,但是有关部门一直推诿扯皮,没有依法处理。关于该处活人墓所处的土地性质认定依据:根据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陆丰市下辖29个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成果公告的通知》中南塘镇规划图显示该处农田为基本保护农田耕地。而陆丰市29个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于2011年3月22日经汕尾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于2017年9月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关于广东省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调复〔2017〕15号)文件批复,予以认定的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明文规定禁止占用基本保护农田建坟,为什么还有人知法犯法呢?有关部门拖延不依法处置又是何原由呢?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伞呢? 吸毒无赖恶霸鬼 向民政局提出 看你们第一篇文章思路来看,我觉得更多的是你们为了保护自己祖坟而夸大一些试试(所谓的影响风水)!其次我觉得应该响应国家号召,全部新老祖坟全部恢复山林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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