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了,不应该有仇富心理了
有人这样说:“我穷我有理,你富你有罪”。这样的仇富心态以及歪曲的观念,很是匪夷所思。穷与富跟有理没理、有罪没罪根本扯不上关系,那种将穷与理等同关系,把富与罪画上等号的人,有点不适应新时代。这种思想是文革思想,不值得提倡,更应当驳斥他们!这样的思想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于那个大搞阶级斗争、打土豪、斗地主、批富商的年代里。那时候被划分为贫农的人可是吃香的阶层哦,因为他们是被富裕阶层所盘剥的对象,所以他们站了起来后,当然就有了复仇的心理。自此以来,现在社会上还广泛存在的“我穷我有理”、“我弱我有理”的心态,就是过往右偏时代的残余,所以社会上总是能出现弱者做错事或造成他人的损失却站在道德制高点的奇葩现象;总是能出现穷困者戴着有色眼镜蔑视他人勤奋得来的私人财富。仇富心理就像细菌一样无时不刻在侵蚀着人们的心灵以及社会道德甚至是伦理。在那个启齿难段对错的年代里,那些被划分为地主的人以及他们的家庭,说实在的,无论有没有压迫过贫苦农民或者是否属于开明的地主阶级、工商业翘楚甚至是农民中相对富裕的那部分人,他们在当时的遭遇是非常不好受的。
今天,我们的社会已经完全消灭了旧社会的剥削制度以及剥削阶层,所以国家给所有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平等机会赚钱、积累财富的平台,所以除了结构性以及地域性的穷富差距之外,人与人之间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大致达至共同富裕。至于现在有些人自己穷,却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总是把导致自己穷困的原因归罪给社会或者他人。对于他人的私人财富虎视眈眈、嫉妒红了眼。这样的人只会继续穷下去,他们翻不了身!没有正确理解私人财富也就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财富观。他们怎么能理解财富得来的付出?当然了,有些富人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获得财富,这是我们要批判的;有些贪污犯采用令人发指的手段获得财富,这也是我们要抨击的!除了这些见不得光的勾当之外,其他人靠自己辛勤劳动以及抓住机遇赚来的财富,是光明正大的,必须得到认可和羡慕的。如果某些人理解不到这一层社会财富的来源的话,真的是不符合现代人的标准的,这样的人总是认为自己是应当得到社会救助别人就理应出手相助。从而助长了部分人的懒惰以及扭曲的人生认知和社会观念!别人富裕了,何罪之有?他们是靠辛勤劳动所得,这如果也是罪的话,难道要懒惰才是应该得到支持的呢?
新时代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发展了那么多年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里允许私有制也全力发展公有制,有私有制就一定有私有财产,更何况某些公有制的个体中也存在腐化出来的私有财产。所以,私有财产只要不是腐化得来了,就应当得到尊重,这些不是罪。抛弃仇富心理,端正自己的人生观,发展自己,让自己也成为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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